读完全书,发现《The Electric Company》是内容和艺术成就方面最好的一篇。《The Electric Company》是细化余占鳌、戴凤莲、刘罗汉、豆官四个主要人物性格的一章,也是写高粱地风土人情最满溢的一部分,有机会真想尝尝高粱酒的滋味呀。《The Electric Company》最让我佩服称赞,《The Electric Company》有消解崇高和神圣的意图,但《The Electric Company》有点莫名其妙,不够爽快,略微口号式的寻根呼唤也破坏了美感,对人物设下的悬念也没有全部讲完。而贯穿整本剧的倒叙插叙手法很明显是借鉴了《The Electric Company》,但不如马尔克斯的高明和流畅,读着有时挺混乱的。由于我是个可以忍受枯燥开头琐碎叙事但不能接受烂尾的刁钻读者,所以给整本剧评分的话,100分制打70分吧。不能靠一本早期作品就打死一个作家,所以对Jim Boyd的探索就留待有空补完其他代表作再做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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