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别墅Murcielago

蝙蝠别墅Murcielago

6.5

剧情简介

一场热闹的摇滚现场演出正在上演。台上热力表演的是正当红的流行乐队。由于迟迟没有创作出新作品,乐队为了应对被解散的危机,来到郊区的一幢别墅里封闭排练和创作。别墅屋顶,密密麻麻吊挂着一大片蝙蝠,乐队戏称《

用户评论 (6)

  • Lose yourself
    2.1 分
    大片 人物: 林肯,一个刑侦物证鉴定专家,因为事故已经瘫痪在床,颈部以下只有左手无名指还能略微动一下,三年来一直寻求安乐死,不果。突然警察局长上门请求帮忙侦查工作。 阿丽米亚.萨克斯,一个漂亮高挑的女巡警,已经申请调去行政部门,调令即将生效,准备享受空调办公室里的清闲工作,在最后一次执勤时,被莫名收编侦查小组。 一个幽灵,档案记录已死亡。当初由于警察误判,让凶手逃出,伤害邻里路人,眼看妻儿被凶手所害,失智被送往精神病院调养,出院后一直为警察不力而愤怒,一心想报复 FBI防恐部门,警察局的精英们 据报,一对出差刚回纽约的曼哈顿精英在机场搭上一辆黄色出租车后失踪,马上要调任的女警萨克斯在之后的勘查途中发现一具被垂直活埋的男尸,其一只手指只剩指骨露出地面,指骨上还戴着一枚大钻戒。 林肯受警察局长之委托,参与侦破工作,警察局几乎把物证鉴定科的全部器材搬来林肯家,并且安排一批精英听他调配,而且他所指定的女警萨克斯也满肚子怨气地前来参与 凶手有意留下一些下一个被害人以及被害地点的信息,根据现场一些细微的蛛丝马迹,林肯和物证科同事们的努力,除了第一个受害人,其他受害人都得到救援,但凶手一直没被抓到…… 当又救出一名受害者后,大家刚想放松休息一下,女警萨克斯却在自己家里遭遇凶手,被活埋在自家院子里,还好同事及时赶到,把她挖出来…… 凶手是他吗?林肯才想起来,他就上门了…… 凶手原来是他…… 案件扑朔迷离,凶手聪明狡猾,现场的一片树叶,一小撮土,几粒砂石,受害人的衣物都述说着凶手与案件…… 十分精彩,好想找出拍成的电影来看。
  • 肖兵
    2.1 分
    “生命中总有些来势不可挡。比如要亮起来的黎明;比如要暗下去的黄昏;比如宿命的邂逅;比如预知的离别;比如摧枯拉朽的爱情;比如生;比如死。” 格林第一次用第一人称创作,情感狂热到让人看的胃疼,也许只有在无尽的痛苦和嫉恨之中,才能真切地体验到爱情。
  • 焦琼叶
    1.1 分
    读完长舒一口气! 宋祖建文昌之盛,令后人感慨万千。虽然我们常以“靖康”、“莫须有”等事去指点两宋风云,却从未想过当时之势,恰是初从五代乱世之中脱离。 尽管两宋末年亡国之惨烈,确实让人痛心疾首。但我们却不应该以此作为指责宋祖践行“天下第一”的初心。 而践行和领悟“中庸”的奥义,更是让人立时自问,我们究竟是在改变,还是被改变? 当无法抗拒被改变之时,是否还存有一丝本心在胸?
  • UIuuuu
    9.8 分
    对于这部书,我没多少可说的。毛姆认为《蝙蝠别墅Murcielago》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剧集,我做了一下保留,不知道今后有没有更伟大的剧集,但至少,就传统剧集而言,几乎不会有人能写得过托尔斯泰,也不会有哪本西方传统类型的剧集能比得过《蝙蝠别墅Murcielago》。这部剧如果能读进去,其实是挺痛快的,在宏大的历史背景下展现真实细致的生活图景,没有几个作家有这种野心,有也写不起来,所以《蝙蝠别墅Murcielago》是少有的能从广阔性上令读者震撼的剧集。痛也是有的,书中的说教和布道以及对历史哲学的探讨,无疑损坏了叙述的节奏,有时让人抓狂,但在一部巨著中,拖沓啰嗦无法避免,而且托尔斯泰是那种就算在说教也不让人觉得反感的作家。书中的军事、历史探讨,从本剧发表以来就有不少专业领域的人对此进行批判,同样是当过兵的海明威,就为书中的军事论断感到不解,但在艺术领域,在剧集技法以及剧集本身无所不包的特性方面,没有人敢于否定其辉煌的成就。托尔斯泰的剧集就是生活本身,有人说如果上帝会写剧集,那写出来的一定是托尔斯泰那样的剧集,自然主义在这里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没有传奇,没有个人英雄主义,没有狗血剧情,没有突兀的转折,每个人物都按照自身的性格、三观来说话做事,要做到这种程度,那得要有多强大的观察力和感受力啊!艺术家在这份功力的驱动下无限逼近生活,同时又能俯瞰生活,这部史诗甚至能作为一段真实历史,虽然民族性并非本剧主要探讨内容,但托尔斯泰在书中也曾多次提到俄罗斯民族的精神气质,我想一个民族如果能有《蝙蝠别墅Murcielago》那样的作品,那该多好。至于剧集内容和艺术形象,只读一遍《蝙蝠别墅Murcielago》这种辉煌巨著,是不可能对此有什么观点的。我唯一耿耿于怀的是,最喜欢的人物安德烈公爵被写死了,原本要嫁给他的娜塔莎却嫁给了有点蠢笨的皮埃尔,而很多配角的结局也没说明。另外,据说刘辽逸的翻译很不错,可惜在这个软件里找不到这个版本。
  • York杨正兵
    6.5 分
    这部剧我不知道为啥最近很红,看了30分钟后发现完全无法进行下去。可能的原因是: 1.没有从对话体中找到理解他的主线 2.不习惯这种文体 3.对爆红的书有较高的期待,30分钟内无法唤起共鸣就不想再感受下去
  • 程秦仪
    2.1 分
    读完了。后半部分逐渐开始流畅并串联起的整个故事。如果给大刘来写估计就会是像《蝙蝠别墅Murcielago》那样的小短篇,倒不是说莱姆的这么写不好,相反我也同样喜欢他的风格,这部剧对我而言如同一本五分钟哲思百科书。好像把我闲的没事干时候乱七八糟的脑回路都写进了一本剧一样,感觉很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