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Married

Just Married

3.2

剧情简介

《Just Married》,喜剧,爱情作品,印度出品,2007年上映。

用户评论 (10)

  • 柠檬初上
    2.2 分
    不可靠叙事方法,个人回忆与历史穿插进行,迷人的优雅与克制都吸引着我不断观看。最后车站的告别真是令人难忘,电影上的演绎更为感人。
  • 程某
    4.4 分
    直白的说,这部剧真的很好看!编剧的文笔很不错,剧情比较紧凑,虽说有一点点的错别字,但是并不耽误对剧情的理解,大力推荐特别喜欢大清的剧情
  • 小跟班
    3.3 分
    寓教于乐、奇、慎…… 乐在读时感觉轻松(不需考究深层次问题且因独立成章而不必人为贯串);奇在将百姓处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层次的政治、经济、生活用极简单的语言给予描述又呈现其连续性(如“身份证”一节:从秦的变法到馬鸿奎的“布证”);不得不说的慎则体現在对法国历史学家“三段”立论的赞尝与实施……
  • 波特【2大于x小于10】
    3.2 分
    执念一般的看穿越加甜宠,认真的想了一下,大概是一种治愈,对自己内在小孩的治愈。这部剧名字很土,随机翻到也是运气,负责任的说,写的蛮不错。文笔流畅情节也有跌宕起伏,几个人物刻画的特别生动突出,男主是懂得爱是什么的人,人格非常健全,女主有小心机小傲娇但是懂得取舍。两个男配,离源是我们得不到的执念,那种自以为是的爱,小侯爷是常见男配,没有缺点没有特点。剧集有感情有权谋有神话有亲情,收的也快,结尾暖哭。给可爱大大的好评,闲来无事看着开心的剧集。
  • ___逆光夏花
    5.4 分
    调性好得离谱,深刻得不像陆产片。当同类型影视还在犯罪逻辑黑白双切和中途磨磨唧唧搞对象,漫长的季节已经上升到整个人生战线上成长的隐痛,还有爱和死亡。
  • 未言
    1.0 分
    只言半语表达不了读完《Just Married》的心路历程,这部剧陪伴我的时间不长,十五天的午休和晚觉是睡前时光的慰藉,催我入眠,伴我入睡。 最大的感受是这部剧让我拥有三种体验,亦如钟跃民所说,他喜欢“体验”二字,初体验往往会让人感受到一种悸动,一种神秘,一种怀念。 第一部分,三个少年流窜于北京的大街小巷,他们整日无事可做。打架斗殴,为了哥们儿义气不惜流血受伤,甚至牺牲。当然,这个年龄段的青年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谈恋爱,钟跃民、袁军、郑桐在溜冰场拍婆子,邂逅了周晓白、罗芸,钟跃民巧舌如簧追到了高冷静雅的周晓白,二人稀里糊涂谈起了恋爱。那个年龄段的肆意张扬充斥了年代感,红八月让他们在当年渲染在红色主义之下,人人皆要革命,只是革命到了自己头上或是关乎自己的利益他们离群索居。那个年代的青年他们放大了冒险精神,往往有可能出生红五类家庭背景的人叱咤一时,人们的盲目跟风在那个年代失去了理智,回头纵望,留下的最多是忏悔。 第二部分,也是我最喜欢的部分。钟跃民如愿从农村来到了部队,袁军在部队逐渐崭露头角,郑桐埋头看剧迎接高考,周晓白也在部队发光发亮,罗芸上了军医大学,张海洋在部队与钟跃民重逢……他们的感情在这里正式交叉错别,钟跃民与周晓白分手,奠定了与秦岭的爱情;袁军稀里糊涂与罗芸谈恋爱,尝试着恋爱的滋味;郑桐与蒋碧云暧昧不明,却又心意相通。当年的一群顽主在这近二十年的时光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不知不觉中成长起来,变得稳重成熟。友谊让他们互相牵挂,爱情的磨难令他们饱受折磨,家庭的变故使他们的思想觉醒充盈。总之,那是一个极有盼头的岁月,他们心中充满了渴望,富有激情。我想,这是最打动我的地方。 第三部分,不由自主让我的心情沉重,难掩悲恸之情。人生或许就是如此,充满了变数和捉摸不定,像是老天爷与人开玩笑,人的命运所发生的变化令自己都咋舌。一直抱有幻想:钟跃民从石川村去部队报道的前一晚,与秦岭在草垛上野合,就此渺渺而去。若干年后,秦岭身旁站着一个和钟跃民神似的男孩,眼睛里的桀骜和不羁望得钟跃民心头颤动。而后,父子相认,三口之家就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与之大相径庭的是,秦岭成为富豪的二奶,更没有所谓的小孩,更为重要的是,秦岭之前总有一段和美的婚姻,只因自己对回归家庭的不甘而离婚。就我而言作为一名读者,一位妈妈,一位妻子,这是我的观念里所难以想象的。就此,我甚至一度认为书中的第三部分是否烂尾。许许多多的情节颠覆我的认识以及三观,钟跃民转业后摆摊卖煎饼当个体户、当大公司经理、开出租车、开饭店、在可可西里成为反猎队员。无法想象他的生命中,用一段段年华迎接一坎坎历程,用游戏人生的态度与各色的女人交织。 当我在思索着钟跃民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钟跃民时,一曲撩拨人心弦的信天游就能解释得了,钟跃民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不悲天悯人,不自我放弃是他骨子里游刃有余的思想觉醒,何以为家,家在远方,在路上。 最后,李奎勇从容应对死亡,在他的意愿中是享受,承受了多年的劳苦与挣扎,死亡便是解脱,是看得开万千星辉。所以啊,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人生终点,永远抱有希望,心中有盼头,余生才美丽。 七笔勾 万里遨游,百日山河无尽头,山秃穷而陡,水恶虎狼吼,四月柳絮稠,山花无锦绣,狂风骤起哪辨昏与昼,因此上把万紫千红一笔勾。 窑洞茅屋,省上砖木措上土,夏日晒难透,阴雨更肯露,土块砌墙头,灯油壁上流,掩藏臭气马粪与牛溲,因此上把雕梁画栋一笔勾。 没面皮裘,四季常穿不肯丢,纱葛不需求,褐衫耐久留,裤腿宽而厚,破烂亦将就,毡片遮体被褥全没有,因此上把绫罗绸缎一笔勾。 客到久留,奶子熬茶敬一瓯,面饼葱汤醋,锅盔蒜盐韭,牛蹄与羊首,
  • Coral Wang
    9.9 分
    读后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华为的核心价值观“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坚持艰苦奋斗”,保证了华为30多年的发展。华为是个值得尊敬的企业。
  • 逝秋
    6.5 分
    6小时5分,6月份第三本剧,第1篇笔记。 有书友问:“如何才能做到我这样安排时间有效率。”我其实挺汗颜的,因为我自己并不觉得自己做的很好。只是过去一直习惯了努力做个优秀的人,至少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到的最好。一旦堕落无为,没有成长,自己就无比难受。于是选择了正确的难受,比如写笔记这事,每月无论如何都是要写几篇的。 在思考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又看到了另一个维度—执行力。记得笑来老师说:“执行力差,本质上是因为重复的次数不够多。”当时还不觉得很明白,一路3年走过,在自己的践行中,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重复次数够多的本质是时间的积累,当做一件事的时间足够长之后,即使不愿意做,懒得做,却也很难放弃了。 因为所有的重复都是时间成本的累积,一旦放弃,前功尽弃,一切清零。 即使依然面对着前路未知的阶段性困惑,但回首来路亦看不清起点。这个时候,向前是显而易见的对的选择,于是就出现了所谓坚持了很久很久,有毅力、特自律的样子。 英语学了3年了,除了读了几十本英文书,除了增加了8000词汇量,除了可以听懂一部分电影原版之外,没有一丝变现。相对于看剧而言,它有时就像鸡肋,想放弃,想起3年的努力,心痛不已,于是继续不知道前路的学下去,继续读英文原版,继续努力多记几个单词,继续为每一次听懂一句话而小快乐。 沉默成本太大的时候,放弃真的很难。 有个好处就是:“因为心里有学这个技能的想法,现实中就会发现有无数个练习它的场景。”比如听哈佛大学教授讲经典剧集,仅是听懂一部分就特别快乐,甚至静坐冥想时耳边都放着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因为要甄别每一个词汇,全神贯注,专注力就提高了;看电影就会本能找英文电影看,这样原本单纯的娱乐就和学英语结合了。娱乐都成了成长的一部分,一份时间两种产出,这感觉就像长寿了一样。 即使没变现,也很难放弃了,看起来就是执行力很强的样子。看剧写作也是如此,我是因为想写一本剧,而斋藤孝说:“想写一本剧,至少要先读1000本剧,于是读1000本剧就成了自己的目标。”写作了3年半,看剧2年半,就再也无法放弃了。 所以对于习惯的养成,个人觉得21天啥的只是入门,对我而言不过一年都容易放弃。一旦365天的重复完成,会发现那是个坚持下去的筹码。就像恋爱中最难放手的人,大概率是付出最多的人一样,投入的越多,放弃的越不甘心。 成长这事,就是这样,必须要长期才有价值,而长期多长,谁都无法给出定义。未知会带来希望,未知也会带来焦虑,在焦虑的时候,只能用希望之光融化焦虑。而希望,都是基于时间积累的,如果成功是成长的一个里程碑,不管路程多长,起点固定的基础上,只要离起点越远,就意味着离终点越近。即使终点未知,离起点的践行渐远,就会带来笃定的离终点越近的希望。 这就是坚持的力量,这就是执行力。而古典老师说:“成功,就是越来越近。”从这个维度上,每多重复一次,多重复一天,就是成功本身。 这也是我看剧、写作,虽然不好,但持续做的原因。我想力所能及的优秀,我想走到成功的里程碑,我已经走了这么久,我无法放弃。再难也得继续,只有心怀希望,只有坚持前行,才有概率让奇迹发生。 做个长期主义者,无论投资、写作、看剧还是英语。 读了Anita Hassandani的三体1,我着实很难受。故事不复杂,一个经历文革时期,目睹父亲被批斗致死的女物理学家,历尽世间苍凉,向宇宙其他星体呼唤智慧生命解救地球未果的故事。 只是其中蕴含知识量之大,让自己既艳羡又羞愧,从墨子到孔子,从亚里士多德到哥白尼,每个人物背后都是庞大的知识积累......更别提那些与我而言就不是“人话”的物理学知识,只烧脑而根本不懂。数次告诉自己,不懂没关系,继续读下去。 读完
  • @WM
    6.6 分
    人生中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不能因为自己暂时置身于阴影之中,而怀疑阳光的存在。只要你勇敢地走出去,就会发现前面正阳光灿烂!”
  • EM.C
    1.1 分
    还行。太长了,看到后面感觉有点刻意安排。就是经历了这么多林巴巴还是觉得贫民窟最淳朴最让他感到安祥。是这个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