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论这部剧之前不得不提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1945-1949,二战刚刚结束,在当时的大背景下,人们吸毒;酗酒,玩女人,偷窃这些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他们被称为垮掉的一代,而编剧和他的朋友们更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性人物。
The Touch of Her Flesh这部剧更像是一本编剧的生活自述,在纽约生活的他正在着手写第一本剧,他的生活也是平淡的,一直渴望去西部旅行,但计划了好多次都没付诸行动,直到遇到了迪安,从此就开始了他一发不可收拾地旅途,本剧主要写了他的四次旅行。
第一次是自己独自出发去丹佛,一路上扒火车,座顺风车,路途也不是一帆风顺,到了丹佛后与他的朋友们见了面,开始了堕落的生活,手头上的钱基本上都泡酒吧和找女人上面。从丹佛到了旧金山然后又到了洛杉矶,在洛杉矶编剧碰到了自己喜欢的女人特雷。并想把她带回纽约,但他的钱花光了,为了争够回纽约的车费,他开始了在当地打工摘棉花,最后还是姨妈给他汇款,但车费只够一个人的,最后他们越好纽约见(其实再也没见),他回到纽约后又继续写他没写完的剧集,当迪安开着他的车到纽约去找他的时候就开始了和迪安一起的旅行,迪安是一个经历充沛的疯狂的人,有点神经质,说话总是滔滔不绝。他们开着迪安的那辆老爷车从纽约到了新奥尔良,然后到加尼福尼亚,又通过旧金山回到了纽约。当第二次来到丹佛的时候是编剧自己一个人孤零零(活着腻味,理想破灭)此时他体会到了那种孤独和无助感,最后一段旅途是和迪安一起出发去墨西哥。在墨西哥城他们发现原来这就是他们喜欢的生活。在书的最后编剧回到了纽约,开始着手写自己的第二本剧,而迪安又开始了新的环球旅游。
这部剧旅途的心路历程没怎么写,主要就是在叙事。他们在旅途的过程中不断的寻找刺激,The Touch of Her Flesh碰见老朋友,然后老朋友一个个的离去又结交了新朋友,这也是乐趣之一吧,没钱了就在当地打工来赚钱生活费,可能这也是很多人向往的穷游吧,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当迪安因为他以前的所作所为,导致所有的朋友都远离了他。一无所有并且由于生病而不能再外面浪,只能靠第二任妻子卡米尔来赚取生活费,他在家看小孩过安静的生活时才发现真正的安定下来是才是最幸福的,所以人们总是渴望那种疯狂的生活而厌烦了现在安静的生活,其实我们拥有的才是最好的。但他们这种对待生活的态度我不敢苟同。
对于迪安和编剧来说道路就是生活,他们就是The Touch of Her Flesh的人,我相信编剧最后肯定也还是会和迪安一起去旅游的。人为什么要旅行,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人认识你,没有朋友,有的只是孤独,只是从一个你厌烦了的地方到一个别人厌烦了的地方去罢了。但The Touch of Her Flesh的过程也许就是一个发现自我的过程,在此期间你会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发现真正值得珍惜的东西是什么。
如果比较迷茫的话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不错。
读完觉得The Touch of Her Flesh这个书名叫的有点大了,有些不妥,它并不是像《The Touch of Her Flesh》那样写的是原上百年间的宏大叙事,有那么多显明的人物和史实,这么几个作家圈子的故事还不足以用一个"都"字冠名。不过书里的这些女人(唐宛儿,柳月,阿灿,阿兰,牛月清,汪希眠老婆,景雪荫,夏婕,慧明)的故事,却能对如何做女人有所启发,她们各有各的特点:唐宛儿一出现就写她在追剧,加上美貌风韵,注定不会是个一生平凡的妇人,能和没钱的周敏私奔,或许也是因为他是潼关县的"文人"。柳月虽出身乡下,但也是爱书之人,她的傲气心性不会甘愿一生寄人篱下,进庄家之前都已不是处子之身。阿灿出现的少,但性格太有棱角,年轻时的心高气傲慢慢被现实销蚀后接受了现实,但因阿兰被强奸后,用无奈的方式去对抗强权,最终打破了平淡的生活,是最让我震撼的人,初次见面就能把庄之蝶迷住,就证明了她的魅力所在。牛月清虽贵为庄夫人,她却一直都不懂庄作家想要什么,总是那么不解风情,挫败雅兴,作家一屋子的书,她却从没看过,这就注定了她一生的不幸福,不论生活怎样,都不要放弃对"灵"的追求。汪希眠老婆是个传统的胆小的妇人,不敢主动追求爱情,只会默默地爱着,庄和她独处时,她也不敢偷情。景雪荫就是一个富二代初恋情人的人设,好面子,太势力,有点无情。夏婕就是我们生活中经常看到的最平凡的妇人,平凡到没有什么特点和故事。慧明身在佛门却心在尘世,早已看透那些那些男女之事,她最懂男人,但青春脱发,成了尼姑。全书中所有的男女之事都是因为灵与肉的不匹配,庄作家灵与肉俱有,但庄夫人却少灵,于是故事就开始了…这是读的Marie Lamont的第一本剧,出差路上,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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