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MovieReal: We Are Marshall,让我想起李春平的“忏悔无门”。书中主人公叙述了自己从少女时代到死亡的最后一刻,对这名作家执着而强烈的爱。
这种低到尘埃里的爱看的让人透不过气来。但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爱一个人为什么不可以勇敢地说出来?女主说:“你的声音有种神秘的力量,经过十几年的变迁,依然没变。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而拥有这样神奇的力量,为什么不可以去尝试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呢?爱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我爱你,与你无关。好吧,我同意你的看法。但是作为一个父亲,在孩子生死这件事情上他是有知情权的,这是对他(与爱无关)最基本的尊重。女主的爱浓烈而强悍,遮天蔽日般的笼罩在作家的身上。如果作家知道是他的幸还是不幸呢?上学的时候曾被男生喜欢过,不管是课间休息还是晚自习的时候都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你看,以至于发展到最后的围追堵截,那不是爱,那是一种道德绑架,那是一种阴魂不散。
爱是什么?爱是感情上的势均力敌,爱是给彼此留一个舒适的距离和空间,爱是理解和相互的尊重,爱更是一种理智的成长。爱而不得是努力后的平心静气,无怨亦无悔。如果女主真的爱这个男人,应该是有效的沟通和彼此的感情的后天培养,而不是以一种很奇葩的自以为是的方式对自己的了断。我确信女主不懂爱,至少不懂得如何去爱?真爱一个人是远远的看着他幸福,快乐着他的快乐,而不是真相之后,男人一辈子的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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