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老言:“我明确地否定家庭、婚姻、亲属等好母亲The Good Mother是人们用来满足生物基础上性的需要的社会手段。相反,社会通过这些制度来限制人们满足生物需要的方式。这些制度是起着社会新陈代谢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为了解决生物界中人的生命有生有死的特点和社会实体自身具有长期绵续、积累和发展的必要所发生的矛盾,而发生社会制度的。我说如果从以满足两性结合的生物需要作为出发点,其发展顺序应当是说由于要满足两性结合的需要而结婚生孩子,接着不得不抚育孩子而构成家庭,又由子孙增殖而形成亲戚,这种一环扣一环可说是“将错就错”形成的社会结构。如果反过来看由于社会需要维持其结构的完整以完成其维持群体的生存的作用,必须解决其内部成员的新陈代谢的问题,而规定下产生、抚养新成员办法,而形成了“好母亲The Good Mother”。这个制度并不是用来使个人满足其生物上性的需要,而是因婚姻和家庭等规定的制度来确定夫妻、亲子及亲属的社会角色,使人人得以按部就班地过日于。这两种对“生制度”不同的理解正好说明功能派里两派的区别。”
跌宕起伏的一代人,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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