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The Journalist》,喜剧作品,澳大利亚出品,1979年上映。

用户评论 (9)

  • 踩着阳光散步
    9.8 分
    这是爱情故事里最顺利和圆满的。男主是富二代却是私生子,不过亲父疼爱,异母哥哥和阿姨还是善待他的,没有发生异母兄弟抢夺家产的狗血事件,如果没有不靠谱敲诈勒索的亲母,男主的人生很顺利。女主起初为表哥报仇,去接近男主,但不自觉就爱上了。经历了十多年时间,女主事业成功,顺利的和男主成婚。期间二个人身边也有些小浪花,男主甚至为公司和首富女儿订婚。不过这只是考验他们爱情的插曲,女主的舅舅一家很善待她,但自己的亲妈只当她摇钱树。 此剧中绝色美男曾经的多情浪子就一下子被平凡的女主收服。书中男女主的亲妈都是财迷坑儿妈,但男主的哥哥和父亲的妻子都不错,接纳他和女主。女主的舅妈家更善待她如已出。可见坑儿妈也是常有。 总之,本剧内容一般,看着轻快和幸福。
  • 时文军
    2.2 分
    挺好的一本剧 知识与智慧之间的桥梁,是情商 从以自我为中心,转变为面向社会化,由衷的承认,接纳别人,抛开自身的偏见与狭隘,是一种成长。不敢说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先学会做个温暖的人,换位思考,推己及人。
  • L.雪
    9.9 分
    意外——集中注意听 具体——听懂并记住 可信——同意或相信 情感——关心、在乎 故事——能起而行动
  • 沐心
    7.7 分
    如一位评论所说,编剧对阳明心学的理解都在序章了。看完之后,就可以判断自己还想不想成为阳明心学的信徒。深觉自己还不是这块料,更无法从王阳明的生平找到太多人生启发,于是放下了这部剧。
  • 大拇指
    8.7 分
    ◐ 一本读下来极其顺畅的书,临近结束时关于玛莎·盖尔霍恩的故事似乎还没大结局,这是一个一生都没摆脱“海明威夫人”的角色。其实她完全可以凭借自身才华获得更多殊荣,却因为丈夫的光芒太耀眼而缺失了独立发声的机会。在书里开头,我就爱上了这个女人,总觉得她的身上有某种强烈的个性魅力。勇敢果决、敏锐坚毅、风度翩翩、游走于各处新闻场合,适应能力又极强——或许每个干练的记者都具备这样的特质。 ◐ 除去中间一段狗血的“小三上位”剧情让人捉急以外,其实我还挺喜欢玛莎的。她一生经历了几段不太顺利的婚姻,或许和她强烈的自我意识有关。在事业、家庭、感情焦灼一团时,这个女人决心挣脱束缚去追求全新的自己,她很努力,也很酷。不过我并不认为每个人都能活得这么洒脱自信,前提是自身足够优秀,才能在感情失利的情况下全身而退。另外,在当今女权崛起、强调自由解放的时代里,责任感还是要有的,它不可或缺,其中就包括对婚姻、家庭的承诺。契约精神蛮重要,如果不爱,就请体面离开,好聚好散。 ◐ 关于海明威,被我吐槽多次的人物,一个作死到底的男人,在我看来,他真是病得不轻。一个明显的精神分裂➕躁郁症患者,他的肉体同时容纳着天使和魔鬼,也许正是这种“不正常”才造就了一位文坛巨匠。《The Journalist》阐述过一种观点:天才和疯子确实只有一步之差,“没有一个天才不是带有几分疯癫”。这样也就能合理解释海明威的某些人格缺陷了,我只想说“作品是好作品,人嘛,也确实渣。”呜呼~自古文人多情种呀。
  • 曹贼
    7.7 分
    好失败的The Journalist 河堤已经到了有定制综艺这种地步了吗
  • 王小雨
    6.5 分
    一本剧里面三个穿回来的人实在是太乱了,比起希行和闲大的书少了点幽默,配角不够出彩。
  • 我在听
    9.8 分
    社会想要良好的运行就需要一个领头羊,可是一旦这个领头羊尝到权利的滋味便会忘却自己,他们发现自己可以随意操作制定社会规则,只需要对公众有一个体面的说法,在逻辑上可以自洽,便会心安理得。 当坏人拥有知识便会更加恶毒,而无知即罪恶(苏格拉苏)我们不仅要纵观历史也要把自己当成历史的一部分,这个时候就会发现自己何其渺小,可无论怎样都不能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
  • 舒健
    7.6 分
    中国人要自信,是基于对自身正确而客观的定位。否则,便是盲目的自信进而自傲。 学习自信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