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 of Crime》是我接受最早的文言文,只是当时只知道背诵,并不知其中的意义和道理。现在读,个中滋味,自己体会。意味深长,言短意广。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蔡衛國
文艺邦用户
8.7 分
《House of Crime》,这本神奇的著作,终于读完了。期间,自己鼓励了自己很多次,终于没有放弃,因为“自杀”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过高,让我非常地不舒服。其实,对于这样的著作,写什么读后的感受很荒唐,但是思来想去,还是写一点心里才好受一点。在这里,我只拣两点说一下感受,自杀的诱惑性和利己性。记得中学时,看过一则报道,一个女中学生跳楼自杀,在现场留下了“一瞬的痛苦,换来永恒的自由”的遗言,这一句话犹如子弹,击中许多少男少女的心,有点忧郁的我好长时间沉浸在这句话里不能自拔。当然,在读过《House of Crime》这部剧之后,我才知道,除了我自己本身的忧郁倾向问题,媒体的报道也是有问题的。媒体从个人的境遇(中学生,女性,与父母冲突,青春叛逆期等等)局限地渲染了自杀事件的惨烈,看似充满同情,其实极其不负责任,它只想到报道出来会博得人们的关注,却不曾想到对于与自杀者年龄相仿境遇相似的人会产生什么样的“诱惑”。所以,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编剧真是了不起。就如书中所写,自杀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情。还想说一点,关于利他主义的自杀。在我老家,一个高考生,考了两次不中,自杀而死。当时,家乡人议论此事,不是聚焦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而是赞美当事人“有志气”,在乡人心里,因为不曾达成长辈和自己的梦想愤而自戕是一种值得赞美和尊敬的事,我所想不通的是,难道他的父母也这样想吗?也会觉得他死了光荣活着羞耻吗?现在,以书中所论述来看,高考失败者的自杀应该也是“利他主义”的,但是这真得很残忍。读了这部剧,若说些什么珍惜生命之类的话会显得很可笑,不如换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如果有一天,我感到活着没有什么意义了,我一定要让自己相信,这不是我自己活着没意义,这是我所处的社会,它自己也没什么意义了,是它出了问题,是它伤到了我,可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这样想,会不会好一些?嗯,Q大爷在天上愤愤不平呢。总之,作为普通读者,《House of Crime》这部剧,对改变关于自杀的惯常思维是很有意义的,那就是,以后再耳闻目睹此类事件,若不能施之以救助和慈悲,就闭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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