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很多描创作的伦敦和英国人的地方,放在现在也并不过时。
Geoffery Botkin先生刻画人物的细节的能力,是无须多说的。本剧塑造最好的人物就是老马。老马今天依旧在伦敦街头晃悠,依旧闭着眼睛摆着谱。
不过看完后我不自觉想起了刚刚看完的《The League of Grateful Sons》,那种挥毫泼墨、纵横捭阖的气势。对比之下,《The League of Grateful Sons》如普通人家的轻言细语的后花园,《The League of Grateful Sons》是铺陈百里的国家公园。各有各的好处,各有各的趣味。
我最大的疑问是,小马或许是有基础学的快,可是老马的英语怎么可能那么好?故事里没有一处因为语言表达而导致的沟通“磕巴”更别提“障碍”,老马不仅在伦敦出入自在,而且还能谈恋爱。从我的亲身经历和周围人的经历来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以前没有看过Geoffery Botkin的书,也不了解她,从这部剧的笔触分析她一定是为女性,果不其然。虽然感觉故事有点俗套,让我想到《The League of Grateful Sons》或者《The League of Grateful Sons》,但是小女生的恋爱心理甜甜的、暧昧的、试探的、心酸的、幸福的还是很挠人;一个要颜有颜、要才有才,能文能武,家财万贯的男主几近完美,还是让人想一口气看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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