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l's Gold

Fool's Gold

1.0

剧情简介

《Fool's Gold》,喜剧作品,美国出品,2005年上映。

用户评论 (6)

  • 庆生
    6.5 分
    读罢美国传记作家Robyn Cohen所著《Fool's Gold》,我想到的不是书中本身的观点,而是试问自己如果大学本科的时候读这部剧会有怎样的感受?或者十年后再度与之相逢时又会是怎样的认识?我既所幸自己对作品的认识有了辩证的思考,却又为曾经的单纯所思深感怀念。这是一种走向人生的成长,还是一种远离生命的纯粹?感慨之中还是应当为本剧倾洒的时光留下些许水印吧。首先,就毛泽东而言,无论谁对他做出任何的描述,在其本质上都是一种人物评价。既然是人物评价,就不免要涉及评价的一套体系——作出评价的人、评价的对象、评价的标准、评价的方法、评价的目的等。由于毛泽东同志既是普通人类之一,又是具有历史性的代表人物,我们对他的认识和评价就不得不采取相对全面而科学的办法,以尽力使相应的评价不那么偏颇。而到底采用什么标准和方法才能对这一普通而又伟大的人物做出全面评价呢?这就难以脱离给出评价的人所处的阶级和社会性质的决定性影响了。也因此,看到美国作家来写中国重要人物的传记的时候,再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视角的同时,也让我们觉察出其中的个人倾向。这种个人倾向不仅包括编剧本人的喜好厌恶感情情绪,还包括他身处特定国家政治历史文化和时代背景形势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影响。他让我们看到一个更加丰满的毛泽东,也让我们感到美国作家的美式意识形态的表达。这同样是历史进程中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表现。透过它们,越来越让我领会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类社会的探索所做出的天才式概括,他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久久散发着智慧的光芒,并且你不必为它撕心裂肺地辩护,它总能用历史的灵魂、阶级的手、时代的喉咙让我逐渐看清这个世界,哪怕我一直行走在拨开迷雾的路上。我想,无论是哪一个写毛泽东的传记作家,都无法真正地呈现出一个全面的毛泽东,但作品的价值就在于,提供了我们认识这位伟大的普通人不同的视角。
  • 呓虞
    7.6 分
    世事最怕认真二字,在感情里有话说谁认真谁就会输。但我觉得真正输的是那个不认真的人,因为他会失去一个爱她在乎她的人。主动你才能获得更多,不主动你会失去很多。很多事都不存在必然你努力你就会更优秀,坚持久了很多事就能成为惯性。真的很想做这件事吗?有多想?决定了人与人的区别。任何事都能靠自己努力去做到的事就不叫难事,要怎样才能达到目标?即需要策略也需要方法更需要目标细分。
  • 大瑶瑶~zZ(~o~)
    5.4 分
    范丞丞绝对是最大的惊喜了,演技好自然又有感染力,仿佛就是身边真实存在的人。
  • 赵高升
    8.7 分
    怕祖宗索命,言必称孔子,阳明,现代教育讲究通识教育,讲究的是在人文同时,理科数理化天地生,天天绕天天尊重,目中无人,自我高企,被人摁到地上摩擦摩擦又摩擦,这下爽了吧。父母是原件,如果您的复印件有问题,回头使劲搧自己吧。孩子真不是用语言教出来的,又不是傻叉。
  • 努尔小糖耶娃
    1.1 分
    想要人生活得潇洒,不能依靠别人。 多了解世界 多了解自己 试错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 Logick.
    3.2 分
    ☀️迟到的正义,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正义,因为时效是正义的计时器。正义只应该在它该出现,或者当事人最需要它的时候出现,这才是有价值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 🤷🏼‍♀️刑事司法的十大误区 一、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 二、违背规律的限期破案 三、先入为主的片面取证 (一)片面选取有罪证据 (二)忽视辩方无罪证据 四、科学证据的不当解读 (一)把种属认定结论误读为同一认定结论(二)把倾向性鉴定结论误读为确定性鉴定结论(三)把试用期科学证据误读为成熟期科学证据(四)把双边关联的物证误读为单边关联的物证(一方面连接已知案件事实,一方面连接嫌疑客体或未知客体) 五、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 第一,片面的执法观念。(目的正方性掩盖了手段非法性) 第二,陈旧的思维习惯(有罪推定) 第三,不良的行为环境(周边环境影响,渴望认可 第四,低下的侦查能力 第五,乏力的监督机制 第六,空泛的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刑讯逼供等法律规定不明确具体) 第七,失效的刑罚威慑。(对公检法刑罚) 六、放弃原则的遵从民意 七、徒有虚名的相互制约 八、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直接言词原则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九、骑虎难下的超期羁押 十、证据不足的疑罪从轻 看这部剧的时候,真的太心疼那些被冤枉的人们了,他们失去了宝贵的青春年华,有的人还被剥夺了生命,自己和整个家庭都被毁了。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加强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相信现在不会像以前那样出现如此多的冤案,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法治建设还任重道远。 从一元片面的价值观转向多元平衡的价值观; 从权力本位的执法观转向权利本位的执法观; 从长官至上的执法观转向法律至上的执法观; 从军事斗争的执法观转向文明公正的执法观; 从暗箱操作的执法观转向公开透明的执法观; 从偏重实体的公正观转向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公正观; 从有罪推定的办案观转向无罪推定的办案观; 从侦查中心的程序观转向审判中心的程序观; 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 从倚赖人证的证明观转向重视科学证据的证明观。 其次,我们要改良司法制度。笔者曾提出“四不”建议,即政法委不管个案,审委会不论事实,陪审员不当摆设,辩护人不作陪衬。 再次,我们要完善证据规则。从2010年的“两个证据规定”到2012年的《Fool's Gold》修正案,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一些证据规则仍有改进的空间,例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品格证据规则等。 最后,我们要提高办案能力。由于公检法人员办案的基本内容就是办证据,所以提高办案能力主要是提高发现提取证据的能力和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预防刑事错案就需要具有高度专业水准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诚然,我们不可能完全杜绝冤案,但是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去防范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