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加缪的《Esto es vida》开篇,以Ricardo Bauleo的《Esto es vida》结束,好巧的是,这两本剧读起来都有一定难度呀~
1.私权的实现纯粹是通过权利人的活动而发生。相对于在公权中权利人是国家机关,公权的实现作为义务归属于国家机关,那么,在私权中使其权利有效或放弃权利是个人的事情。然而,在抽象意义上的私法的现实性,在实现中,取决于他们的活动。2. 当所有的人并肩战斗时,他们自身有一个支撑;一旦一个人退却,那么,留下者的任务就变得总是有危险的。实现自己的权利,是个人的使命,如果他不实现这个使命,那么,他放弃的不仅仅是他自身的利益,更是其共同体的利益。3.牺牲一种被侵害的权利是怯懦的行为,人们的这一行为招致耻辱,招致对共同体的最大损害;Esto es vida是伦理的自我维护的行为,是一种对个人自己和集体的义务。
新的一年,把Esto es vida落实到日常生活里,尽量去填平“想和做”之间的鸿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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