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1章 武器(第3/4页)

作品:《异界之绝色锋芒

而且,据说每个档次的魔法杖上的刻着的类似魔法阵的纹理也不相同。

本来,凌风还想把自己装扮成一个魔法师的。魔法师相对于普通剑士来说,地位要略高一些。但想到如果用闪电异能来充当魔法的话,也太招摇了一些。想想还是算了,凌风觉得那魔法袍,由女人穿起来,应该比男人穿着要好看多了。

另外的,刘家兵器店里还有一些偏门的武器。

比如单手剑。这种剑比较精巧,倒是和地球上的宝剑无论在大小和外形上,都比较相近。不过,武士中使用单手剑的比例还是非常小的。不是出生名门的高手,就是贵族的公子。前者是因为单手剑剑法的技巧性比较高,只有在一些大的门派才会有单手剑的使用者,而且实力都不低。后者则是因为单手剑比较好看,带在身边用来耍帅的。

双手剑没有剑鞘,单手剑却有。一些公子哥,背一把镶嵌满珠宝或者水晶等装饰品的单手剑,远比背着双手剑要轻巧多了,也不落了贵族的风度。这一点,在太古大陆上的年轻贵族中,颇为流行。

刘店家看到凌风站在一把单手剑前看了又看,于是凑上前去问道:“小兄弟,如果看得上眼的话,可以拿下来试试。”

凌风摇了摇头,虽然单手剑比较适合凌风使用他的落英剑法,但是,凌风觉得自己应该用不到这样的剑法,与其背着一把单手剑惹人注目,还不如买把双手剑实在。既然要融入这个社会,就要专业。佣兵可是很少用单手剑的。

所以凌风随意指着一把搁在武器架上的双手大剑问道:“店家,就这把吧,我要了。多少钱?”

刘店家看了看凌风,心里琢磨着凌风应该是个比较大方的顾客,所以犹豫着开价三十个金币。

凌风也不还价,直接让刘店家拿下来,随后付了三十个金币就出了兵器店。直让刘店家笑得合不拢嘴。

凌风也知道三十金币对于这把剑来说,肯定贵了。但凌风根本就不在乎。如果说要他以拯救那些在贫民区的人为己任,凌风自认为自己没有这么伟大。但一些发生在他身边的小惠小利,凌风却也不会和别人计较。至少对于凌风来说,挣钱的方法有很多,而且很快,只要兵器店的店家不把他当猪宰,凌风还是乐意多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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