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二章 十八年后(第1/5页)
作品:《我的召唤物可以学技能》不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是什么行业,从无到有的创造永远比探索发掘已经存在只是暂时无人知晓的规律要难得多。
因此,陈勾从一开始就明白,创法从来不可能一蹴而就。
他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新的肉身从诞生到成年,至少需要十八年时间。
而这段时间,他的鬼身都只能呆在仙泪绿金塔中,除了悟道创法之外,也没有其它事可做了。
一门神通,本质其实就是对大道法则和能量的运用,将无形无相的规则具现为可以造成实质杀伤的法术。
同样是驱使火道法则和能量,为什么有的神通只能召唤最初级的火球,有的却可以凝聚神火焚山煮海?
其一,运用的法则奥义不一样。
火球只是对低级火道奥义的运用,而后者却对应最高级的火道奥义,威能自然也就不可同日而语。
其二,基础架构格局不一样。
从某种角度来说,创法的过程其实和建房子有些类似。
如果地基是为建一个亭子准备的,就不可能在其上修建一座宫殿。
同理,三层洋楼的框架,也不可能改造成几十层的高楼大厦。
所以,创法的第一步便是构建法术基础架构。
火剑法术有剑形架构,火山法术有山形架构,火鸟法术自然也有兽灵形架构……
这一点,对陈勾而言倒不是问题。
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准备创造一门诅咒法术。
诅咒表面无形无相,其实追根溯源,也是有迹可循。
任何一种诅咒,要么有咒语,要么有咒纹。
咒语不用多说,咒纹则分为文字和符文。
陈勾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在创造咒语和咒纹时,就确定这道诅咒将要造成的效果。
也就是说,他想要凭借这道诅咒达成什么样的目的。
而这,又要由他所掌握的法则秩序来决定了。
毕竟,他不可能通过自己不擅长的法则大道,来创造一门法术……
“我的道是生死轮回,这一点无可改变。”
“不过血脉为神火,对火道奥义的掌握也不遑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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