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遍地官司(第1/6页)
作品:《夏逆》潘龙并不赞同商满的想法,但他至少能够理解这番“面子”论调。
人活百年,终究难免一死。无论生前多么强横霸道,死后便只能由人评说。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身前之事、死后之名,就是他们的一生。
商满这一生,严格来说并没有什么可以不满足的。他以孤儿出身,也曾经堕落尘埃、如土如泥,但终究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勇气,把握住了机会,从而奋发向上,最终有所成就。
总的来说,他的一生是很励志的,足以成为后世的楷模。
尽管他的成就有点小,可以他的出身来说,这样的成就已经很不错了。这世上大多数的人,一辈子都得不到他现在的成就。
到了这一步,他就要在乎自己死后的名声了。
复仇这件事本身不算坏事,即便是潘龙前世那个共产社会,有仇报仇有冤报冤,也是得到全社会肯定的。不少民风彪悍的民族,甚至会崇拜这样的勇士。
比方说曾经有人的孩子去山里参加野营,结果被野狼吃了。那人便极度愤慨,孤身进山,花了半年多的时间,终于找到了当初杀死自己孩子的那两条狼,将它们杀死。
那位俄罗斯大妈还专门做了一个视频,介绍自己是怎么确定这两条狼是自己仇人的过程——至于前面结仇和后面复仇的部分,她倒是一笔带过。
当时联邦政府对这件事不予置评,但民间就普遍认为这位大妈做得好,令人钦佩。
就连动物保护组织,都表示能够理解和接受她的做法。
狼杀她孩子,她杀狼,这很符合自然规律,公平合理。
商满的复仇也是如此,经得起道德拷问,放在哪个时代,他都问心无愧。
但仇人的女儿为了告发他,而选择自杀在衙门大门前,这就让他很难办。
从道理上说,他不应该低头——毕竟他没杀错人。
可世人都是同情弱者的,那女儿告状无门只能以死明志,这件事足以打动那些受到欺凌迫害的人们。
到时候,人们就不会在乎商满的复仇是否正义,只会想到商满是朝廷官员,想到那饭店老板的女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悲惨,进而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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